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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监督制度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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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监督制度的表述

* 来源 : * 作者 : 西安离婚律师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宪法监督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2005-1-62)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撤销属于事后监督

B.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以附带性审查为主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属于事先监督

[答案]ACD

[解析]我国宪法监督采取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事前审查通常适用于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是在法律规范尚未生效之前由有权机关对其是否合宪进行审查。事后审查是指在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律性文件颁布实施以后,由有权机关对其是否合宪进行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撤销,很明显是生效之后的撤销,属于事后监督,A项正确。自治区的自治条例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明显属于事先监督,D正确。同时,依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C正确。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在我国,行使宪法监督权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司法机关无违宪审查权,B错。